書本編排與寫作後記
開始看到大家PO感想我終於有了寫超級話撈後記的靈感了。
跟美術設計有關的部分另一篇已經講了,所以這邊會略過。
強烈建議大家要先讀過原文再來看這篇,因為以下處處劇透!
以及文很長圖很多請注意。
舊讀者可以直接跳看實體書限定文的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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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扉 我說的是文字版的書扉。其實在做這兩本書的時候我一直在翻閱尼爾蓋曼的《煙與鏡》。尼爾蓋曼是我非常喜歡的一位作家,當時《煙與鏡》跟我粗估的書籍厚度差不多,又剛好擺在我書桌上,所以《Fragments of Them》這兩本書在一些格式的項目上,參考了《煙與鏡》頗多。
最明顯的就是圖片扉頁之後,映入讀者眼中的第一行字!《煙與鏡》這本書翻開來之後是這樣子的: |
當初在讀的時候覺得好有氣氛,就想:我也要這樣!
而我挑中的是莎士比亞《第十二夜》裡的台詞,做為全書點題之用。 莎士比亞的這句話:我可以向我所愛的人發號施令,是我第一次讀這齣劇本時就留下深刻印象的一句台詞。雖然看起來滿跋扈的,但我覺得話語背後的意思跟跋扈沒有什麼關係。相反的它體現了寬容跟信任,這個「發號施令」並不是予取予求,而更接近於「你知道我不會傷害你」。 多適合00Q的一句話! 然後,是的,在這邊隔空回答,我心目中這句話是站在Q的立場講。他「發號施令」的對象就是Bond。 至於下冊的點題,當時讓我傷了一陣子的腦筋。 主要是因為本來我和Aeon一度決定只出版一本書就好,所以在內文排版的工作上,我一直是把所有的文章都編排成一份文件。直到八月還九月,我跟Aeon商量(盧XD)了很久,告訴她我認為100磅的道林紙做成的書真的不適合太厚,會影響美觀,而她鬆口能夠畫兩張封面後,我才開始把內文的檔案拆成兩半,並且著手尋找下冊的「翻開後第一句話」。 我本來想要比照上冊,也從莎士比亞的台詞裡面挑,但想來想去翻來翻去都沒看到滿意又夠搶睛的。後來我跑去重翻博爾赫斯的《詩藝》,看到他在給大學生講稿裡的這句話:我會寫一些故事,而我會寫下這些東西的原因是我相信這些事情,忽然有種bingo的感覺。 順帶一提,對於喜歡寫東西的人,推薦可以去找這本《詩藝》來翻。它是好幾篇博爾赫斯對大學生們演講的講稿合集,裡面談到很多文學寫作或鑑賞方面的事情,我覺得是很好的入門啟蒙書。 台灣好像翻波赫士,我記得有一個版本是把書名翻成「談詩論藝」之類的意思。 |
序 哎那個其實,一開始這兩本書無論是序還是後記,都要走簡單風。
我記得原本的序只有一頁,就是簡單講點話而已。但後來好幾個人都問到「原本連載時有的後記註解是否會收錄書中」,甚至有人問「會不會有話撈的後記和前言?」 關於註解的部份比較好解決,畢竟替內文排版時,我都有把該解說的地方以旁註的方式收錄於頁面左側。 |
00至於那些我連載時,與故事一同發表的廢話……考慮到一些篇章還是需要解說會比較易讀的情況下,我才把序言補成現在各位看到的這樣,利用序章的空間代替該有的解說,告訴大家每一篇故事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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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p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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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The Souvenir00我想像中的Q雖然是個技術宅,但絕對有著上乘品味!
也或許是我個人創作角色的習慣都會堅持主角群必須要有良好的品味,所以在我心目中秀色可餐的Q沒有道理逃過這項法則。與之對比的Bond雖然總是張狂的誇耀他對Tuxedo和手工訂製西服的嚴苛堅持,卻不代表坐辦公室的天才年輕人不懂得享受好東西。 在網路上探查一番,果然讓我找到Q的開襟羊毛衫其來有自,而且竟是Dries van Noten這個來自比利時安特衛普六君子之一的品牌。在我心目中安特衛普六君子是歐洲文藝青年最適合的置裝品牌,自然也大大的和Q的形象相契合。 順帶一提此網站分享了很多贊助007電影的服飾、配件、器材,像是Q相親時穿的皮大衣,字謎杯杯,都可以找到介紹。 文中提及的Q的襯衫和領帶就是我自己編的了。Ann Demeulemeester也是六君子之一,我個人的愛牌,所以就虛構Q也喜歡吧! Ferragamo的領帶也是私心,我喜歡他們家出色的用色設計。 Courage is grace under pressur是海明威的名句,所以Q回頭稱Bond為Hemingbond,海明龐。 至於文中的土耳其子母茶壺,是右邊這樣造型微妙的物品。 |
part 3: The Good Taste 一,The Antwerp Six,Skyfall電影裡Q所穿的淺棕色羊毛衣就是來自於其中之一的Dries van Noten,至於接著提到的長大衣Martin Margiela也被算在安特衛普六君子裡(不是最開始的六個,被稱為安特衛普第七)。
被我當作參考的服飾是這一件: 00二,Dior Homme、Ann Demeulemeester、Hedi Slimane,這三個服飾品牌都以纖細陰柔的男裝風格著稱,其中Hedi Slimane是同名設計師的自創品牌,並且正是Hedi Slimane執掌Dior Homme期間,開啟並奠定了Dior Homme現在的風格。個人認為Ben Whishaw的身形非常適合這幾個牌子。
下收這三個牌子的秀場或形象廣告。 00三,Dolce & Gabbana,義大利的性感品牌,從偏好啟用的男模身材和拍攝的廣告海報清一色大賣肉體就能明白其所瞄準的客群,的確和Q給人的形象不合。非常的肉慾性感,性尺度方面也放得很開。
然後如果你覺得基味濃厚的話,恭喜你你並沒有聞錯。 Vivian Westwood,英國品牌,怪誕龐克又前衛,特立獨行標新立異,所以Q說有一整櫃Vivian Westwood又再一次顛覆其英倫形象XD 有興趣者可以按下面的幻燈片看看,前面是Dolce & Gabbana、後面是Vivian Westwood的品牌形象廣告。 |
00四,Thy name was writ in water on the sand,出自王爾德寫給濟慈的墓誌銘。全詩與翻譯可見此。
五,讓我用一吻來解除你我的盟誓。但是不行,因為那盟誓正是用一吻締結的。 原文是:Let me unkiss the oath 'twixt thee and me;And yet not so,for with a kiss 'twas made,出自莎士比亞的劇本《理查二世》。 故意引用理查二世的台詞,因為Ben Whishaw在2012年BBC推出的莎翁歷史劇上,扮演這位風光一時的被謀害者(謀害他的世仇是Rory Kinnear所扮演的Henry Bolingbroke,也就是Skyfall裡飾演Bill Tanner的演員)。 BBC的這齣戲相當忠於原著,一句台詞都沒有更動,這以莎劇來說相當難得,畢竟莎劇是舞台劇劇本,又是古英文,大量的獨白與詩體對話艱鉅了電影的可看性,太過考驗演員功力。驚人的是,Ben Whishaw的表現出奇的好,從影片一開始視線就很難從這位優秀的演員身上拿開,不愧是舞台出身的硬底子。 瓦盧瓦的伊莎貝拉,也就是理查二世的第二任王后。和他訣別的妻子。法國貴族。 相較於莎士比亞的悲劇或喜劇,選擇讓Q較喜歡歷史劇,因為我覺得服務於軍情六處的人,多少對國家抱有理想也渴望有作為,那麼喜歡莎翁的正劇,儘管可能過於矯情,我倒覺得比較像Q會有的答案。 六,我不認為Q滴酒不沾,但我想維持他相親時提到紅茶,以至於大家盡力賦予的喜好紅茶的形象。折衷後覺得他挺適合在紅茶裡加白蘭地,天色晚了,對吧?但我不排斥之後讓他飲用其他酒類,他的纖細挺適合烈酒的。 七,Gucci Pour Homme II,是由Mathias Lauridsen(個人偏愛的model)代言的香水。 看看香調組合, 前調:佛手柑、紫羅蘭葉。 中調:甘椒、紅茶、肉桂。 基調:橄欖木、煙草葉、麝香、沒藥。 不適合嗎?XD 00八,假如沒有內在的美加以充實,任何外貌的美都不可能是完備的。這句是雨果,被引用到爛了。
九,薩德侯爵(Marquis de Sade),法國色情貴族作家,SM中的S就是來自於他的名字,Sadism。至於M是指masochism,來自奧國作家Masoch。 其實我想像中的Q對於SM完全沒有興趣,但他嘴上不可能饒人的(掩面)。 小小補充幾個私人想法: 沒有美感的話,Q就不會在國家美術館對Turner的畫作有一番浪漫主義的見解。 不懂槍和其他武器,肯定無法製作出精良裝備。 如果不清楚外勤人員實地上會碰到的各種危險,無法透過耳MIC確切指路。(喔不過電影裡Q的確幾次給出實際上難以實行的指示。) 要成為Q Branch的主管,絕對不可能只是頭腦好,健全的人際關係與組織下屬也是重要的環節。雖然不像當官的要做到八面玲瓏,但絕對不會是個缺乏與人相處能力的怪胎。 敢跟007鬥嘴,他的基本性格並不羞澀。 所以我讓我的Q變成以上這樣了~囧 |
part 12: The Cocktail00Gin Tonic,用Hendrick’s,你適合濃郁迷人的植物香氣:保加利亞玫瑰、杜松莓果、後味有白鳶尾根。不兌伏特加,用通寧水,你並不辣,Cute,但卻衝鼻,最後放上新鮮的小黃瓜片,入口一逕的清爽,後勁卻很嗆。可以命名為Cute。滿意嗎?
這是我個人最愛的Gin Tonic的調法,是本來就有、而不是Bond自創的調法(對不起還沒有高階到可以幫Bond發明調酒XDD)。 比起普通最常見的配方,喜歡Gin Tonic的人一定要試試這款,Hendrick’s Gin帶著淡淡的玫瑰香味,高雅引人注目又不至於搶焦,味道超推薦,更不用說加入小黃瓜入口的清新是如何畫龍點睛! |
part 25: Stay Jealous00雖然為了Q的拆槍過程翻找好幾本軍事參考書,但偏偏找不到PPKS的拆槍結構圖,對於這領域又不太行,無法光靠現有資訊或純粹文字說明寫出該有的步驟,所以最後其實是參考軍用M9手槍,就請各位原諒這個不太考據的部分吧。
為了兩人脫衣場面翻找了一大堆Daniel Craig和Ben Whishaw裸身圖。發現Daniel有肚子上那條毛(英文好像叫OOO Tail),也有人魚線,這兩個都是我寫性愛場面時喜歡發揮的點,可惜後來沒讓人魚線出場。 00Ben身材雖消瘦卻不乾扁,其實頗有料,尤其屁屁,大家應該多少都見識過了。那很棒,尤其有張雲圖的劇照動圖超棒!但我個人更偏愛提到Ben背後隨脊椎凹陷的線~當然還有小蠻腰!我很羨慕腰瘦的男人~
Q的身體瘦骨嶙峋:跟Bond相比完全沒有肌肉線條可言的肩線,瘦板得很難說是性感,背後的胛骨一用力就會凹陷,好像能整隻折斷。但Q有膚色勻稱的肌理,觸感滑順得一如凝脂,以及纖細的腰骨,讓他的身形如同游魚般有魅力,背部爬踞著一條優雅的凹陷,從後背中央直到渾圓的臀間——結實飽滿的臀部,不帶一絲贅肉,又翹又有彈性。 |
00關於Bond抽的菸,是根據網路上找到的資料發揮:
Bond has his cigarettes custom-made by Morland of Grosvenor Street, mixing Balkan and Turkish tobacco and having a higher nicotine content than normal; the cigarettes have three gold bands on the filter. 試圖查找到底什麼是土耳其式的菸草,跟東方煙草或其他種類的菸草有哪些相同相異處,不過後來放棄了……囧,找不到有用的參考資料~ 關於Q頂著的門,初期十分煩惱要什麼材質,最後定案於帕拉第奧式的桃花心木門。因為感覺這樣Q會撞得很痛,而且也讓我想到唐寧街。XD 順便一提,我喜歡桃花心木家具的顏色,我心目中Q和Mallory的辦公室也都是這個色系。 任何感情都不過是不同溫度的血液,出自法國作家拉羅什富科的《箴言集》被刪去的段落。真愛猶如鬼魂,人人談論,卻沒人見過,則是第七十六句。
這本書字字珠璣又罵人罵得不帶髒,有興趣的人可以找來翻翻,會發現很多流傳甚廣的名言都出自於這位法國評論家之口,很有意思。 其中論愛情的一段:「愛情很難下定義。我們只能這樣說:在心靈上,這是一種占支配地位的激情;在思想上是一種相互的理解;而在肉體上則不過是一種隱藏著的微妙欲望,一種在歷經種種神秘之後想佔有所愛對象的欲望。」這是我一直在思考Q與Bond之間聯繫的部分。到底他們算什麼? We are all in the gutter,but some of us are looking at the stars。出自王爾德《溫德密爾夫人的扇子》第三幕,Lord Darlington和朋友們提到婚姻與愛情時的發言,下一秒就被嗆太浪漫了。翻譯是:我們都身陷於陰溝裡,只是有些人懂得仰望天上的明星。 除了莎士比亞的劇本和十四行詩,我也完全可以想像Q在沙發上啃著不可兒戲劇作或小說格雷的肖像,就像他啃著濟慈與雪萊的詩作一樣自然。 |
part 41: My Hair
00有鑑於聖經故事不比其他神話,還是有一定的流傳侷限性,所以這邊簡單說一下關於參孫與頭髮的傳說。
參孫(Samson)是猶太人的士師,這是一個宗教職位,實際情況複雜一點,而且他同時還是受神祝福的離俗人(Nazirite),這裡姑且就當成同時具有軍事領導意義上的部落領袖。 身為離俗人的他一出生就受到上帝庇護,上帝賜予他無窮的力氣,並將這些祝福蓄積在他的頭髮裡,所以基本上參孫不能修剪頭髮。他曾經是個英雄,帶領猶太人抵禦外敵非力士人,保護猶太人不受非力士人侵擾。但他擇善固執不知變通,違反很多戒條和猶太律法,例如飲酒或執意娶非力士女子為妻。 後來,他又迷上一名名為Delilah的女人。在Delilah和參孫好上的時期,這名女子被非力士人用銀子收買,三番兩次對參孫甜言蜜語,誘騙參孫說出力量強大的秘密。於是非力士人趁參孫熟睡時剃去他的一頭長髮,後果就是,失去力量的參孫被非力士人輕而易舉的逮住,成為非力士人的階下囚。 他在囚牢裡被用銅鍊子綑綁,百般受到侮辱戲弄。在異教神祇Dagon的一場很大的獻祭儀式上,作為娛樂和戰利品,他被從大牢裡拉出來。非力士人本意是想在宴會上羞辱這位曾經的猶太士師,卻忽略了當時參孫的長髮其實已經長回來。於是參孫向上帝祈禱,祈求再次賜予力量,上帝回應了他。 當時身體被綑綁著、雙眼都已經被挖出、盲眼的參孫,抱住了Dagon廟宇中央的兩根主柱,大力士推倒了這兩根主柱,竟讓整座Dagon的廟宇傾倒,壓在所有出席祭典的人們身上。 聖經上這樣說,「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的時候所殺的還要多。」 |
00然後以下是我個人對於參孫的看法:
身為士師記裡最後一位士師,其實我不認為參孫有拯救,或者幫到猶太人。 他早期的英雄故事都是他個人的一意孤行(無論是獅子蜜或者驢骨),甚至就因為那個他執意想娶的非力士女子,三番兩次得罪非力士人、還害得那位女子以及女子的父親都被同胞放火燒了。 而且正因為參孫不顧後果的妄自膽行,和非力士人結下樑子,偏偏非力士人當時又統治猶太人,才會導致他的同胞們這麼難做人。 但撇除這些,撇除倫理道德或人際政治,單以一則故事來欣賞,我很喜歡參孫性格上的悲劇性以及他的擇善固執。這是個我覺得敢愛敢恨而且個性鮮明的角色,他就像是中國的項羽,至少對我來說,他的故事相當的吸引人。 他為什麼明知道Delilah已經出賣他兩次、卻還是願意在第三次告訴Delilah他的最大弱點?難道是他太笨?或者他一生總是渴求著愛,而他也正渴求著Delilah能夠真誠相待。 至於最後他在Dagon神廟向上帝祈禱,所流露的對於信仰的信心,以及對於自己的信心,我把這些解釋成一種對於命運的謙虛,並且成就了他最後一個傳奇:殺死了比他生前所殺的,都還要多的非力士人。 另外,Delilah無疑是見錢眼開。Q的話,我覺得比起錢他更看重自己的自尊心,所以實在很難想像心高氣傲的Q會為了錢出賣Bond,這就是為什麼當Q被說成跟Delilah一樣的時候,我就腦補Q一定氣炸了。 |
part 42: My Family 這段的重點雖然是Bond的家人,最前面則是寫到了Q的。
關於Q的家人,我一直都沒有想得很深入,我的直覺是,這裡的Q沒有父母存在的影子。 可以從小是孤兒、可以是近期過世,總之不知道為什麼我很難在Fragments裡面想像出Q的父母的形象,一直覺得他的生活中,有關雙親的比重幾乎沒有。不過如果在別的故事裡就是另一回事啦~XD 但,又覺得Q有個年長於他的哥哥,而且是個關係挺好的哥哥,甚至哥哥關心Q的比重遠比Q關心哥哥。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在親情這一塊上,哥哥付出的會比Q付出的多一點。不過Q在這方面可能比較像是不懂表達或彆扭,並且雙方都很肯定對方的重要性。 Q的哥哥也叫James這一點,則是考慮到故意與James Bond撞名,以及Ben Whishaw的哥哥實際上的確也叫作James。 |
00總覺得Q在進入MI6以後會稍微自發性的減少與哥哥的接觸。而這裡提及的,每年聖誕節的拜訪,要嘛就是Q知道哥哥總還是關心自己,所以理解至少在這種重大的日子自己有義務拜訪哥哥,讓哥哥心安,要嘛就是,每年聖誕節的拜訪,是身為兄長的James給Q訂下的最低限度的聯繫必要。
而且、而且!我讓Q帶Bond去見哥哥耶!這根本是給Bond打強心針啊我是不是對他很好! 我想像中第一年是,Q看著剛回到家的Bond,想了一下,然後用斬釘截鐵的語氣告訴Bond,「今年聖誕節,你得跟我一起去拜訪我哥哥。」 然後Bond愣住了。 而且Q也是主動打電話告訴哥哥,「James,今年我會多帶一個人回去。好嗎?」 |
part 49: Date Me?
00只有女人和算命先生懂得如何利用別人的信任,這是巴爾札克《浪蕩王孫》裡面的句子。《浪蕩王孫》是一部相當有趣的短篇小說,在刻畫女人與男人的愛情上十分傳神,情節也很曲折戲劇,想要看一名花花公子如何以隨口無心的一句話,造成一個家庭的盛衰的話,歡迎讀讀XD!
that which we call a rose,by any other name would smell as sweet。莎翁羅密歐與茱麗葉的經典名句,我非常喜歡,這是這本劇本裡我最愛的一句,自己的小說也不只使用過一次,雖然都不是用在解釋愛情方面。 這句話原本的情節是:茱麗葉感嘆,羅密歐為什麼要生在蒙特鳩家族,為什麼偏偏是她的家族世仇之獨子呢?叫別的名字難道不好嗎?但她又說,「不過羅密歐的姓氏又能代表什麼呢?我們稱之為玫瑰的花朵,即使用任何名字稱呼之,它依然如斯芬芳」。 簡單來說就是,「名字只是表面的,並不能代表其價值」。 |
00女孩在Bond的名字旁邊使用玫瑰圖示,只是普通少女心的女孩會在特別的人名字旁邊加符號的舉動。
而我讓Q看到玫瑰圖示後在心裡說了這句台詞,則是暗示,Q認為女孩所理解的Bond並不是Bond,只是個花花公子Bond。名字沒有意義,其實妳所理解的並不是真正的他。 因為這邊比較隱晦、我又不想在故事裡明說,故在此解釋。 Gordon Ramsay,的確有這家餐廳,位於倫敦。 但細節、價位、菜色、服務等等我一概不詳,我只是上網找一家有名又不容易訂到位子且位於倫敦的高檔餐廳而已~ |
part 52: Wanted to Kiss Me?00雨天的場景起因於Daniel Craig出席Quantum of Solace巴黎首映的照片,那天下著小雨,他的禮服外套上都是點點晶亮的水珠,超美!而且超想要伸手把水珠抹平~
Bond身上穿著來自薩浮街Huntsman的手工訂製西裝,衣角些許磨損,手肘處是擦不掉的泥汙,襯衫的褶皺洩漏了特工可能經歷過的格鬥。而在倫敦的雨天裡,Q忽略這些細節,忽略那把Q Branch發配的槍是否有幸跟著回國,只注意到Bond深灰羊毛混絲的西裝布料沾了雨滴而晶燦點點,Q抬起手掌抹開水珠。 |
00當然也不能漏掉Daniel Craig迷人的兩片唇。
淺薄、朱膚、一點也不紅潤,上唇比下唇窄,幾乎就是一條線,不說話的時候唇角抿起,形成矜持嚴謹的笑容。Q深切明白那兩片唇儘管看似枯木寒巖,並不是對於投懷送抱無動於衷,它們柔嫩、濕潤、貪心並且富創造力,接吻的時候唇邊又短又刺的髭毛,還總讓Q發癢陣陣。 |
part 56: Who Are You?
part 65: Ever Wanted to Tell Me Something But Couldn’t?
00關於內袋,以下是我個人單方面的詮釋,但也僅止於我個人的詮釋。
首先,我構想時,字面上的「內袋」的確是指西裝內袋。不過,與其說是內袋,不如說是指「放在內袋裡的紙條」。 然後,紙條被放置的位子之所以是西裝內袋,的確就是因為這是最靠近胸口的位置。不放在襯衫口袋是因為襯衫是一種更換頻率上比西裝還要更高的衣物,襯衫最早的本質是內衣,對於一名男人的更衣習慣來說也不適合。西裝除了是男人的門面,是武裝,是上身最能代表自身的品項,西裝的內袋會放著一名男人最基本的配件,而這裡面放著對Bond來說最重要的那一項。 我個人認為,Bond因為工作性質的緣故,絕對無法百分之百和危險隔離,這也是為什麼Q會認份的幫著Bond處理那些衣物上的血漬,而不是要求Bond遠離危險。 Fragments裡面的Q跟Bond都比較務實一點,他們不會開口去承諾不一定能做到的事情,雖然因為這是言情同人,感情佔了很大一定的比例,但我希望從一些側面描摹可以帶出:這個世界裡的兩人,生活重心不全然是愛情而已。工作也很重要。 這樣的情況下,要說Bond沒把Q對他的擔心放心上嗎?我認為當然是有的,只是他或許也無能為力。很久以前的那一場吵架,我後來沒有解釋紙條的去向,我認為Q或許也沒有想過,或許以為Bond看完後大概就扔了,但事實上,無能為力的Bond一直都把紙條攢藏著。 Bond或許無法讓自己遠離危險,但他至少可以把Q對他的擔心放在心上。 這就是Bond能夠給予Q的保證。 |
00而且某種程度上,這份對Q的擔憂的上心,是Bond心裡對於Q最重要的情感寄託。這也是為什麼字詞聯想測驗裡,提到Q,他會回答「內袋」,因為對他來說與Q至關重要的就是他對於Q的保證(=把Q的擔憂放心上)。
最後要提,Bond給Q的那句情話,「我希望擁有一個害怕失去我的人」,其實我當時在寫這句話時,心裡想的是:Bond這麼說的同時也知道,Q就是他的那個人。以及,他也同時是Q的「害怕失去我」的人。 兩個p.s.: 台灣作家駱以軍有一本書《降生十二星座》,其中一篇短篇,〈消失在銀河的航道〉,裡面一個段落是這樣的: 有一個香錦囊,是從一個神話般的守軍的血屍頂上剝下的,那一次我們的部隊遭受了從未有過的頑強抵抗、我們犧牲了三個縱隊、一個裝甲師和無以數計小組推進的敢死排,才摧毀了那處隘口的碉堡。但是竟然發現,使我們遭受如此慘烈傷亡的守軍,總數只有一人,士兵們起哄地在他胸前發現這枚香袋,大家都相信這是一枚具有神奇力量的護身符。我們把他的頭顱砍斷,取下香袋,剝開,裡面一張被血浸紅的宣紙竟用漢字娟娟秀秀四個齊整的楷書寫著:『盼君早歸。』 這是我國中還高中讀的故事,被我放在心裡很久,對我來說,Q的紙條就是Bond的香錦囊。 關於Bond那句情話,我在構思情緒與意思時投射了Linkin Park的Leave Out All the Rest的歌詞。 |
part 67: If You Could Change the Past What Would You Change?
00因為這一回在連載時引起了些討論,所以詳細解釋一下。
我個人是覺得,不用把Q的發言解釋得太對Vesper鑽牛角尖,就是文中的情緒就可以了。 我的想法裡,Q這麼說並不是意味著他希望一個「Vesper活著而兩人同時愛著Bond,兩人來公平競爭」的平行宇宙。對我來說,如果真有這種場景,那應該也不會有競爭的情形發生,就像大家所說,或許Q和Bond就不會有火花,或者就算有,我也不太能想像Bond是一個會拋下Vesper轉而對Q移情別戀的人。 只不過,如果說要改變過去,那或許Q會選擇這件事情吧?我認為Q的意思更接近於:在愛情的關係裡,人總是忍不住希望自己是好的,好還要更好,更好還要最好,所以總是免不了和男友的EX做比較,期待自己的表現足夠水平。 但如果,男朋友的EX是個已死之人,你等於是在和永恆比較,這基準點是真的毫無競爭的可能。更有甚之,還是個為了你的男友而死的人。 |
00這已經不是誰輸誰贏的問題,而是如此一來總是期望自己能夠成為更好的人的那種想法,會從一開始就失去努力的意義。
所以Q的回答,與其說是希望有一個Vesper活著然後與她爭搶Bond的平行宇宙,不如說是,希望Bond的EX能夠平平安安的活在這個世界上,能夠和自己的人生一樣依然掌握無限可能,而不是命定的沉睡般的永恆。並且Q有自信在這樣的前提裡,他依然擁有他的Bond,擁有現在的幸福。 任何一名戀人都會渴望和所愛之人的EX有公平競爭的機會,並不是Q覺得Vesper奪走了什麼,而純粹是希望命題可以更平等些。 而且,另一方面,我認為Q也考慮到,這樣子Bond的心結才能少去一個,負擔也輕一點,不是嗎? 另外,皮蘭德羅的戲劇很有特色,《椅子》對我來說不太好懂,但我認為以Q的個性說不定正喜歡這一味。 |
part 78: The Swimming Pool00這題的起因是有人在ASK上問到我關於Q的泳褲的想法,於是我開了腦洞。
在我想像中Q就是個會好好打理自己的人,所以像這種享受類的配件都會是好東西。品牌上我當時直覺想到Missoni,然後還真的找到了心目中覺得適合的款式。說花俏是有點,近看的紋路很耐考驗,經典又精緻,但整體搭起來並不顯得過於搶眼,而且也不無聊。 |
00不過如果Bond惹了Q不爽,那麼Q的泳褲就會換成……下面這種!XDD
品牌當然要Dolce & Gabbana才夠跟Bond作對,但不是大搖大擺我很rock的花樣,看似顏色選擇上樸素實則襯膚搶眼,而且我覺得Q一定可以想到某種很暗示性又很騷包的打結方法打他褲襠的蝴蝶結……XDDD |
part 88: The Sick
part 90: The Green00這一回完全是私心想要描寫Q的綠眼睛!
至於印象圖,是看過好多好多張圖之後綜合起來的印象。 那種向陽時候特別神采奕奕的明亮性,真的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感慨。 綠色的眼睛可以有很多種,高深莫測,變化萬千,像是Vesper充滿法國女人韻味的釉綠,彷彿搭載一千零一夜所有的秘密。但是,還有另一種綠,是Q所擁有的英格蘭島國的綠。這種綠只在陽光下顯現,青如石下蘚苔,亦如珠玉蒼翠。不含一絲似水澄澈,卻是玉石所特有的實心的輝明。並且,這種綠只存在於光明面,如果想要看見,給一點陽光吧,你就能在向陽的窗前看見。這美麗在陰影裡似乎不具意義,只在早晨的燦爛進駐眸底的那一刻,如回聲般喤喤,熠熠生輝。 |
part 94: The Phone Call
00這邊終於寫了一件我覺得Bond之所以是Bond很重要的特性。
Daniel Craig的Bond一直給我不屈不撓的印象。從皇家,到量子,到Skyfall,只要他想去做什麼,就是全MI6反對也阻止不了他。皇家裡用自己的方法查案,惹M夫人生氣,到量子直接被M夫人切斷後援,或者是Skyfall,當他擄走M夫人、移動往蘇格蘭時,他其實根本不在乎英國是不是支持他,只要他知道自己所做的支持著英國就可以了。 Skyfall裡,他繞過MI6帶走M夫人,並且對全MI6隱藏行蹤,唯一請求支援的對象是Q,這一點讓我相當心喜。 所以,這一次,我讓他同樣也是對Q提出支援請求。無論交情或者能力,也只有Q會支持他了。今昔之不同只在,當時的Q可以心無旁鶩的支援並放手讓他去,但現在的Q會擔心、會難過、會無法忍受,我知道這裡我讓Q痛斃了,我知道Bond這樣做真的很過分,但我的Bond有些想說的事情,他不是沒有把這些放心上。 |
四月一日,愚人節
00這篇,當時Aeon可是有配圖的呢!XDDD
五月三十日,國際抱貓咪日00寫這篇的原因是看到這則報導,下面截拍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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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issing p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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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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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ient patience 印象中這是在噗浪上被盧出來的H。
是補足Fragments裡,part 36資訊量有點大的空白處。好像當時是跟黑洞交換一篇文?總之這篇H並不是白寫的。本來說好盡力而為但不保證有肉,不過後來的成果嘛……我果然人很好!(自己說) 然後這篇也再次寫了我自己最喜歡寫的H騎乘位~ |
forever begins 這是我在還沒寫完那100個parts時,腦中就先蹦現的故事。
我還滿喜歡設計師前男友的。在我想像中他是個滿老實的對象,雖然是走設計這條路,但個性踏實誠懇。簡單的說,Q會覺得無聊的那種。 相對的Q也有點拿他沒辦法。因為他的確是個對Q挺好又挺忠誠的人。 不過,還沒有好到Q會想要考慮跟他的未來。 (在這方面Bond這種人完全佔了上風,我覺得Bond有一種能夠讓Q考慮未來性的安全感和能耐。) 我自己腦補他們也是和平分手,就像Q的許多前任。分手之際大約是對方開始開立室內設計公司的時候。雖然當時已經貌合神離,但Q還是在對方的事業這一塊提供許多協助(像是設計程式或一些政府章程的申請等等),整個就是賢內助(??)的狀態。 Q一直到對方的公司比較上了軌道才跟對方結束同居,所以,雖然這篇裡沒有講得非常明白,但Q的確完全不覺得欺負(??)這位前男友有任何過份之處,畢竟現在Q回頭找對方的設計上的請求,比較像是跟對方討當年的人情。 |
然後我個人覺得,讓前男友提供協助,好讓自己和現任男友的未來能夠過得更好,這個概念滿狠的,但Q完全有本錢這樣子做。
另外我也覺得讓Bond繼續陷在吃Q的前男友的小醋這一個LOOP裡很有趣。 以及,關於提到的Beatrice。雖然我認為對於Beatrice本人或Bond來說,他們之間的這一段根本就沒有什麼。但對Q來說絕對不是。而我終於趁機用這一篇表達出來! 我覺得Q也知道,而且是完全理解也不在意的那種知道,知道Beatrice和Bond只是萍水相逢,不帶殺傷力,所以我要幫Q辯解一下,Q並沒有吃Beatrice的醋。應該說,他在乎的是當他和Bond之間出問題時,Bond曾經因此廣域意義上的轉向其他對象。Q糾結的是Bond,而不是Beatrice。 我在寫完Fragments的part 55,讓Bond給Beatrice傳了那封訊息之後,就覺得之後一定要找機會讓Bond和Q就這件事情談開。否則,難道將來他們又吵架,Bond同樣也能轉而找其他人出去?這對雙方的關係來說鐵定很傷。 對我來說,如果雙方有要繼續走下去,這就是一件必須好好解決的議題。所以,當我寫完Forever Begins的這段時,心裡想的是:了卻心中一塊石頭了! |
the covered parts 這完全是一篇在噗浪上發瘋所迸出來的、自己AU自己的故事~XDD
Let me unkiss the oath 'twixt thee and me;And yet not so,for with a kiss 'twas made。 這一句在Fragments part 3裡也出現過,「讓我用一吻來解除你我的盟誓。但是不行,因為那盟誓正是用一吻締結的。」原文是莎士比亞理查二世的劇本台詞,當時理查二世和他的王后,來自瓦盧瓦的伊莎貝拉訣別。這裡讓Bond說出口,除了因為他們以前說過的關係之外,我把意思延伸,除了字面上所表達的,已經以吻締結的,又怎麼以吻消除?更多的就是:已經發生過的,又怎麼抹消殆盡? |
00Ten kisses short as one,one long as twenty。
也是莎士比亞,是他的長詩《維納斯與阿多尼斯》,這首長詩整篇就是人妻勾引美少年的故事,但有很多漂亮的字句,像是這一句~/////< 附上康拉德的《黑暗之心》的結尾。 一排黑色的積雲攔在不遠處的海面上,在灰暗的天空下面,那通向世界盡頭的寧靜水道陰郁地流動著,仿佛在流向那顆黑暗彌漫的心。 |
the journey p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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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柏靈頓小熊也是第一次出現在故事中。Fragments裡,有一篇Bond提起柏靈頓熊以後、Q告訴Bond:「那麼你知道今年你會得到什麼聖誕禮物了。」但我一直沒寫Q到底有沒有送,答案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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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and you and the world 這是我在被Aeon說服、而決定要替實體書多寫幾篇外篇時,腦海裡就先浮現的一篇。主旨是婚禮,地點是Skyfall的教堂,中心思想是誓言。
主要是,劇情都發展成這樣了,除了結婚好像也沒下一步可走。而且那時剛重新看完《Skyfall》,當M、Kincade、Silva、Bond聚集在教堂裡時,我的注意力一直不自覺的放在教堂環境。我想寫這座教堂。 Skyfall是Bond的祖宅。雖然我不覺得Bond真的對那個地方留有什麼深刻的好印象,但對一個還未失去父母、依然過得單純的蘇格蘭小男孩而言,我也不覺得童年記憶之處會全然都是痛苦。我覺得Skyfall之於Bond其實是中性的,不偏不倚,而讓他在字詞聯想測驗裡抗拒Skyfall這個詞彙的,是其他隱藏的外部因素。 但是最後M倒在了這座教堂裡;而父母的墓碑就在隔壁。那一刻我忽然為Bond感到心酸,覺得這座教堂似乎奪走Bond太多。 所以,為了維持(??)我自己腦補的Skyfall的中性形象,我決定讓Q和Bond一起回到小教堂。我覺得,這座教堂在奪走的同時也能夠給予,而Q就是那個應當給予Bond的最適當也最恆久的禮物。 關於結婚。我對這件事情最深刻的理解就是:它是一種中性並且有法律效力的保障。它讓相愛的兩人能夠從此以後實質意義的對對方負責,當一方出事的時候,另一個人能夠為對方負上全責,他們可以互相扶持。 但是,因為Bond和Q的身份跟能力上的外掛,事實上就算他們不結婚,也可以拿到所有我上述的權利。那麼,為什麼Bond和Q非得結婚不可呢?對於他們兩人來說,結婚又是什麼呢? 我在思考的時候想起了語言這件事情。心裡想的跟說出口的總是截然不同的兩個階段,所以在很多講求精確的操作上,操作員會被要求必須把所見都大聲的複述一次,更不用說這個世界上有太多與言靈有關的傳說。就是一般常人,也應該都體會過開口之後那種完全不同以往的心境。或許「發誓」之後不會有什麼看得到的實質上的改變,但我認為它對於人的心,還是非常重要的一部份。 有沒有交換過誓詞,其中的重量天差地別。 然後來挑一些文中想強調的點講,按照出現的順序來。 一,關於教堂的風格其實我並不確定。我是覺得這很像中古世紀仿造羅馬建築的羅曼式,後來在維基上找到蘇格蘭當時的確有許多羅曼式教堂,就決定採用這種說法了。
可能Skyfall劇組也沒設定那麼多?反正就這麼決定吧XDD! 二,描寫蘇格蘭風景是我很喜歡的一個段落。電影裡把蘇格蘭的蘆葦與霧與蒼茫拍攝得很好,我很高興有機會寫一寫啊(我是一個很喜歡霧濛濛風景的人)!不過這段當時被Aeon打槍好幾次所以修改好久~QAQ 三,Bond偷拉年輕姐姐裙子上的絲帶。總覺得Bond這種人生命中少不了年長的姊姊角色,尤其當他還是個小男孩的時候。當有機會描寫到Bond的童年,這種小姊姊角色自然而然就在我腦海中浮現了~
四,暴發戶和貴族的差別就在於世系悠久的家僕——我忘了是在哪裡看到這句話,但我覺得說得實在太有道理了。 |
00五,關於公鹿。當電影的鏡頭帶到Skyfall大門是一頭公鹿的雕像時,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蘇格蘭王亞歷山大三世那幅差點死於鹿角下的油畫。Bond的家徽居然是差點殺了蘇格蘭王的公鹿!優雅強壯毫無違和感哪!
六,十字架的光影描寫來自於日本光之教堂的印象,但這種因陽光而投射於地面上的十字架影,並不是光之教會所獨有。我覺得用在Skyfall裡並不為過。
七,關於十字架。 我個人還滿喜歡「十字架」,跟宗教無關,就是覺得十字造型很好看,就像有些人喜歡水滴造型或者三角形,所以我以前很常佩帶十字架項鍊。但有一個人,因為教派等等的緣故曾經告訴我,「佩帶十字架不是一件好事,你把耶穌的痛苦給佩帶在身上了,十字架本身並不是一個良善或幸福的象徵」。我當時覺得她的講法好怪,有一種用最表面又最蒙蔽的角度去理解事情的感覺。而我給與對方的回答就像文中所說。 十字架代表基督的受難,的確。卻在更多時候提醒了Q有關於誓言與約定:耶穌與世人的約定,佈道牧者與羊群的約定,就像上帝與挪亞的彩虹,十字架成為人與人之間締定和諧盟約時最篤實人心的約定。 這就是我對於十字架的看法。 八,關於這段算是我的婚姻(??)觀吧: 一但愛得足夠——不是愛得刻峭或者鐫心銘骨的意思,那些太沉痛又太切膚徹骨的戀情,總是能輕易泯跡於平淡無奇的日常例行裡。但如果愛得足夠,如果擁有相對的耐心與寬容,如果願意腳踏實地而不好高騖遠,就能成功從涓涓細流裡品嚐到平凡的醍醐味。他能藉由早晨梳洗前的親吻、餐桌邊調味失誤的餐點、無暇整理的亂糟糟書堆、或者繁重的家務裡,感覺到兩人願意一起扶持行走的誠意。所以一但你愛得足夠,不虛誇不浮躁,就能肯定雙手得以抓攫住幸福,這是他發自肺腑的想望,即使旁人看來再如何矯情,他也知道自己說的是實話,不是情話。 如果只用一句話的話:那就是日子一天一天過去了,而彼此都好。 九,關於Q擔任他的哥哥的伴郎時的一切。 嗯哈,如果Q的哥哥結婚,規劃單身派對的人一定是Q,而且一定讓參與者都留下超級深刻的印象! 至於順便睡了哥哥最好的朋友這種無節操的事蹟,當然也要是Q這種魅力十足的人才幹得出來的吧……(Ben Whishaw請原諒我) 但我喜歡讓我的Q最微妙的一點就是,即使做了這些事情,他依然能夠保持跟這些人良好的人際關係,沒有人會因此受到傷害或怨恨別人。 這就是我心目中的Q的魅力。 十,還有另一個我自己很喜歡的亮點,是寫在窗灰上並因為陽光而映照在影子裡的彼此的名字。 就像是學生時期寫在小雨傘兩側的名字,只不過這一次是待在十字架的兩側。 |
near to you Near to You裡講了一個我很喜歡的概念,就是吃醋。
我筆下的Q在這之前從未吃醋過,即使是關於Beatrice的那次,他也不是在吃Beatrice的醋。 但我不認為Q是個不吃醋的人,如果他對Bond完全沒有半點執著和佔有慾,都沒有這種比較自私的情緒的話,那他對於Bond就不會是愛情了。 所以,當初寫Near to You的目標就是讓Q吃醋啊!!(還有抽大麻也是啦,我覺得寫抽了大麻後像小貓一樣的Q超可愛的~這部份我寫得很開心!) 關於怎麼讓Q吃醋著實傷了我一陣子的腦筋,畢竟Fragments裡面的Q太處變不驚,看來正宮氣場太強有時候也不見得是好事。直到我想起,歷年的Bond Girl裡,有個女人堪稱是所有女人裡最特別的:Bond和Camille Montes之間那種純純的互助的相處模式,根本就是高中校園戀愛哪,就抓著這點發揮吧。 00但是無論如何我希望Camille Montes不要討人厭!其實我還挺喜歡《量子危機》裡這個又固執又敢愛敢恨,才讓Bond在幫助她的過程中感到慰藉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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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並且我也趁機解釋了為什麼Bond最適合Q:Bond有一種能夠應付萬事的氣質,言談眨眼間輕鬆化解差異。萬一差異依然存在,Bond也有讓Q反過來配合之的魅力。
這才是Bond和Q的歷任最關鍵性的差異!就是因為這點,Bond才留得住Q。 畢竟James Bond就是James Bond。 另外值得一說的是,荷蘭阿姆斯特丹的圖書館是有名的非常現代化的圖書館。 漂不漂亮見仁見智,我個人不是那麼喜歡北歐現代風格的裝潢(所以我不愛IKEA),但總之這在阿姆斯特丹的景點裡是經常被提及的一個地方。 順帶一提,在寫這幾篇旅遊篇的時候,正值我負責規劃跟家人朋友的歐洲行,這就是為什麼Q和Bond走過了那幾座歐洲城市。 |
the o story the unnoticed parts這個分類本來就打算要寫各種配角們的故事,所以寫一篇有關O的故事根本是一開始就被內定的主意。順帶一提,原本有野心想要幫005、Ronson、Mallory都各寫一篇的。
然後我要說,The O Story是我寫得非常快樂的一篇!畢竟我對這篇的主角有著莫名的偏好,當然字數也就跟著往上爆炸無法控制了。 這篇故事從O進入MI6開始講起,講中間的年歲,並且講到O升職作結。事實上,第一次寫出O這個角色時我就決定好他的最後一幕會是什麼了,因為O這個字母,只要加了條尾巴就可以成為Q。 (玩字母遊戲的Q Branch屬下還有W和U,W這個字就是「double U」,所以隱藏設定:W、U是三胞胎,有三個人。B跟D是兄妹則是因為B裡也有D。) 我把O定位為對於行政管理非常在行的內勤人員,他雖然可能個性上比較樸實,沒有像Q那樣腦筋轉得飛快又博學多聞,但他夠踏實夠謹慎,同樣擁有把事情按部就班完成的能力。(然後有的時候會有點傻傻的,傻得很可愛~XD) 以客觀來說,一個無師自通的大學生以計算機方面的駭客能力引起MI6的注意,絕對可以被稱為天才。但事實上,Q才是那個真正的天才,O只是聰明加上願意努力。 儘管如此,我覺得,Q之所以會把O召進來並且做為他的副任,是因為比起天才,Q向來都更欣賞聰明又肯努力的人。像O這種人,完全依靠雙手的勞作來獲得手邊的成就,而不是像Q那樣帶有作弊般的天分。 O擁有那些Q一蹴可幾就獲得、以至於沒有機會體驗的一步一腳印的全部,或許Q其實很羨慕O所額外獲得的那些部份。 話說,在重看Skyfall電影的時候,我曾經很無聊的腦補過Q身後交談的技術特工們就是O、W、U。 然後自己發花癡發得很開心。XDDDDD
(好啦我承認這種腦補真的很無聊~) 來談談The O Story文中的一些細節。 一,駭入MI6主機而被盯上。 我把大部分同人作家安排Q進入MI6的契機給了O,因為我覺得O比Q更適合。這種像是會發生在天才身上的傳說般的事蹟,發生在了O身上。 我總覺得真正的天才崛起的過程總是不起眼的,比較接近我給Q的設定:像平凡人一樣表現自己、然後像平凡人一樣的被錄取。 但,我心目中的Q的接班人,倒是可以走走大家所以為的Q走的那條路呢! 二,讓O在進入Q Branch前待的是秘書部門。這是對我來說非常重要的一個設定!是為了幫O最大的優勢(行政和組織能力)鋪梗啊! 三,Q Branch員工幾乎每一個都是Q親自提拔的親兵。我喜歡描寫和諧融洽的團體,而我覺得在Q的挑選統治下,Q Branch絕對可以做到這件事情!所以這是私心~XD |
四,他的駭客技術純粹是他的個人興趣,就像Q,從來就不是學這個的。這是另一個我故意讓Q和O設定上有重疊的地方。其實像這樣的細微設定還有不少~(像是思考模式的接近等等)
五,連載時大家曾經追問過是否會詳寫Bond失蹤那八十天的內幕。 我後來覺得,還是讓Bond保持神秘吧。但,我偷偷用O的角度講了一些當時的事情。 六,Tanner並在與Bond連繫的頻道中表現了男人的溫柔:Tanner本想再次為此大為光火,但又考量到金髮特務九死一生的險境,一時說不出下半段話。 這是我的個人私心。 七,來自北京的駭客攻擊,並且讓O致電Q、卻又鎮靜下來那一段。 那裡也是我很大的私心。在我心目中,Q本來就是個良好的領導者,而年歲增長後的他更是能從各種從容不迫的小細節,四兩撥千金的穩住屬下們的混亂。Q擁有安定Q Branch的能力,而這也意味著Q擁有安定MI6的能力。 八,雖然工作很重要,但家庭也很重要。關於這一段,我根本有點像是爆走一樣的,讓Q藉由與O的談話表明他對於Bond的心態已經完全是不同的階段了。 而且我說出了一個我自己覺得很重要的觀念:家庭與工作同等重要。 我覺得我對Bond超好啊! 九,要知道我到現在還交不到一個論及婚嫁的女友啊,這就是獻身國家的技術宅宅的悲哀啊!不過其實我很喜歡O,個人覺得他是個好男人。所以我要在這裡幫他徵婚徵友!XDDD 十,關於Leonard Eades和比熊犬蹼蹼。這位前男友的設定,我第一次寫在了The O Story的這段,包含職業、個性、兩人分手原因等等,還有比熊犬的名字也是! 雖然對於After Stories的讀者們來說,應該是After Stories比較早讓大家知道比熊犬和EX的名字。但設定其實是在寫這段時訂下的! 然後,Leonard Eades是Q的所有前任裡我自己最偏愛的一個。(應該是因為他的外型我腦補設定為Matthew Goode?) 十一,永續發展不需要天才。這是Q的想法也是我的想法。開創需要天才,但維持不行,因為你不可能找到一百個天才來排隊維持下去。這就是為什麼Q會看重O,畢竟O有的是努力,並且擁有讓Q所開創的一切維持下去的能耐。 順說,In heaven an angel is no one in particular,這句一針見血出自蕭伯納,我文章中好像忘了附註囧~ 十二,沒有人是無可取代的。希望大家喜歡我的詮釋。站在MI6的角度來講,的確沒有一名員工會是無可取代的。但這不代表他們會因此輕易的犧牲任何一名同伴。我心目中、或者說如果我要來寫MI6的故事,那麼我會希望我所寫的組織必須要像是這樣,情理兼顧。 十三,偷偷讓003、004、新任007等人出場,這幾個算是我個人的私心吧?(當然也包含在其他篇章裡出場的006和005。) 十四,然後客家菜,其實我個人不是特別喜歡吃客家菜,但我想找一個「大概英國沒人知道那是啥」的菜系寫進去這樣子,哈哈,會挑選客家菜是因為這是我比較熟悉的台灣菜而外國人不熟悉,以及我默默覺得很多移民歐洲的台灣人都是客家人~ 十五,大家都愛護、拍打、餵食的小O。這也是另一個故意跟Q的設定重疊的地方,雖然,因為個人氣質不同,應對方式不同,以至於Q維持了高高在上的距離感,O則是完全被當成寵物去了。 十六,Take a wild guess,我一直想要讓Bond在我的文章中再說一次這句話!我終於達成心願了! 最後,還有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我沒有提到的細節。我只能說,The O Story可以說是這次發表的故事裡我最喜歡的一篇,畢竟我藏了非常大量的資訊在裡頭,有設定也有放閃。雖然表面上似乎是在講O這個人,實則是透過O的雙眼來看他的上司與他上司的愛情。 真的,好期待大家會一一揪出這些細節,然後看的時候笑得闔不攏嘴~本來很想把各個細節都講出來邀功啦,但這樣好像太繁瑣了。但還是期待……大家可以揪出那些地方啊!! |
好,終於寫完超話撈後記,居然有一萬七千多字!
喔對,跟大家說一下,每一個篇章結束之後細細的那一行英文版權宣言,也是學《煙與鏡》的設計~XDDD 每次完成一篇00Q文,都覺得自己成功讓James Bond從獨自一人坐著冷板凳的孤寂中,重新找到了人生穩定的新目標。 所以,就讓大家理直氣壯的繼續Ship這一對下去吧!XDDDDD (然後,說好不提2015才有下一集~QA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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